煙臺智力殘疾兒童協議定點醫療康復機構

煙臺智力殘疾兒童協議定點醫療康復機構
根據煙臺醫保政策未成年居民特殊保障政策:
對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實施醫療康復全額保障 。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經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殘聯”)認定的本市戶籍未滿17周歲(含17周歲)的腦癱、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等殘疾兒童(以下簡稱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個人或者監護人提出醫療康復申請,經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且評估有康復指征的,納入醫療康復保障范圍 。
【煙臺智力殘疾兒童協議定點醫療康復機構】

智力殘疾兒童協議定點醫療康復機構:濱州醫學院煙臺附屬醫院 。
0-6歲(含)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門診(日間病房)康復、住院康復的日(床日)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別按照120元、140元標準承擔 。7-17歲(含)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門診(日間病房)康復、住院康復的日(床日)費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別按照90元、110元標準承擔 。腦癱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醫療康復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期按每個醫療年度(自然年度)內不超過一個訓練周期270天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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