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實施方案

一、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二五”規劃》和人社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號)要求 , 2015年繼續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政府補助標準 。
二、目標任務
2015年 , 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政府補助標準在2014年人均320元的基礎上增加60元 , 達到年人均380元 , 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5% 。
三、實施范圍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城鎮居民 。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實施方案】四、資金籌集
增加的60元補助標準中 , 國家補助80% , 即48元;省財政補助20% , 即12元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將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 統一組織實施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 , 加強協調配合 , 努力形成各方面齊抓共管、協調聯動的工作合力 。
(二)及時落實資金 。省人社廳要積極向人社部匯報銜接 , 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及時落實到位 。省財政廳要在國家資金到位后立即劃撥 , 并提前預撥部分省財政補助資金 , 確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工作順利進行 。力爭6月底前 , 市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各自承擔的比例落實到位 。
(三)強化督促檢查 。省人社廳要會同省醫改辦、省財政廳 , 對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助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 確保及時足額兌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
六、工作責任
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
協作單位:省財政廳、省醫改辦 。
實施單位: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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