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律師執業許可申請 鞍山市律師協會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4、品行良好 。
二、申請材料
1、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
2、律師協會出具的申請人實習考核合格的材料;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 。
三、注意事項:
申請兼職律師執業的,還應當提交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兼職從事律師職業的證明 。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準予執業的決定 。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不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
四、辦理地址及時間
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 明山街12號 鞍山市政務服務中心 一樓司法局006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延時服務、節假日預約服務) 。
咨詢電話:0412-559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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