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州區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襄州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規定

襄州區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房源配租細則
為加快解決襄州區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 , 根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的實施意見》(鄂建 (2022)1號) 和《襄陽市區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的試點方案》(襄住建 (2022) 174 號)、《襄州區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的試點方案》(襄州住建字 (2022) 251 號) 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 , 特制訂本細則 。
一、房源類別
籌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包括只租不售、先租后售兩類 , 其中只租不售的 , 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先租后售的 , 租賃滿 5年后 , 承租人可申請轉為共有產權住房 , 購買部分或者全部產權 , 已支付的租金 , 可以計入購房款 。
二、配租對象
襄州區內從事教育、醫療、城管、園林市政等基本公共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及機關人員 。
三、申請條件(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本人及配偶在襄陽市區 (含襄州城區) 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近三年無房產交易記錄;
2.多孩 (包括兩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25 平方米的住房困難人員 。
四、配租原則
(一)按照職住平衡的原則 , 優先提供申請人工作地附近房源 , 供其選擇配租 。
(二)多孩 (包括兩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難家庭可優先選擇房源 。
(三)根據申請人的租購意愿分類匹配兩類房源
五、配租流程
【2020年襄州區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襄州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規定】(一)發布房源公告 。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結合平臺公司收購的房源項目情況 , 發布房源信息 。
(二)申請受理 。申請人持身份證件向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提交加蓋行業主管部門公章的申請表和承諾書 。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可以統一向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三)審核備案 。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房產信息進行審核 。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將審核結果報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 并將符合條件的名單向社會公示 。
(四)組織配租 。襄州區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集中看房: 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通過申請人在申請表中填寫的需求意愿 , 按照配租原則兼顧工齡長短確定配租順序 。排序原則為: 優先配租房源所在地工作的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工齡長的先于工齡短的 。集中配租完成后 , 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服務中心將配租結果報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 同時將配租結果抄送襄州區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五)辦理入住 。申請人在接到襄州區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電話通知后 30 日內 , 持本人身份證件到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與襄州區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逾期未簽訂合同的 , 視為自動放棄) , 按合同約定辦理入住 。申請人兩次自動放棄簽訂合同的 , 取消其配租資格 。
六、租金標準
租金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 70%確定 , 實行動態調整 , 漲幅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漲幅范圍內 。租金價格報區發改部門備案后執行并公示 。襄州區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結合樓層、朝向等情況制定“一房一價” , 并在運營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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