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6070后社保補繳政策 桂林市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桂林6070后社保補繳政策
一、補繳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參保的,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按當年繳費基數繳費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
二、申請轉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參保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三、申請退保
參保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且未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以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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