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失業金可領幾個月? 寧波失業金能領幾個月

寧波失業金可領幾個月?
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滿六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六個月計算;
(三)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領取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寧波失業金可領幾個月? 寧波失業金能領幾個月】(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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