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健康證要檢查什么項目的 東莞健康證要檢查什么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
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超過一年就失效了,需要重新辦理 。
健康證辦理大致項目(不同醫療機構可能項目不同,請以檢查現場為準):
檢查一般包括:
1、首先先進行內科查體:量血壓、心肺聽診、看是否有高血壓、心臟病、灰指甲、皮膚病 。
2、然后做胸透,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 。
【東莞健康證要檢查什么項目的 東莞健康證要檢查什么項目】3、檢驗尿常規、大便,主要是為了檢查痢疾、傷寒、大腸桿菌等傳染病 。
4、最后是抽血,主要是肝功能化驗,檢查是否有肝炎或其他傳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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