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益聯保險怎么報銷 杭州西湖益聯保報銷范圍

杭州西湖益聯保報銷范圍(2023年度)
按規定足額繳納杭州市“西湖益聯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西湖益聯保”)保費的浙江省本級和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 在享受浙江省本級和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 , 下同)待遇的基礎上享受“西湖益聯保”待遇 。
杭州西湖益聯保險怎么報銷 杭州西湖益聯保報銷范圍
責任一:醫保目錄內合規自付補充醫療保障
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規定病種門診診療期間 , 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目錄內 , 在扣除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后 , 由個人負擔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含基本醫保目錄內乙類藥品、診療服務項目和醫用材料需個人先行自付的費用) 。扣除年度累計1.1萬元起付線后 , 1.1萬-1.6萬元區間報銷比例30%;1.6萬-2.8萬元區間報銷比例60%;2.8萬元以上報銷比例80% ,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20萬元 。(已享受本市醫療救助的對象 , 起付線為0.75萬元 , 0.75萬元以上部分費用按80%比例報銷 。)
責任二:自費藥品、診療項目及醫用材料補充醫療保障
責任二-1: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規定病種門診診療期間(不含藥店購藥) , 發生的合理治療所需的醫保目錄外藥品費用、醫保目錄內超醫保報銷適應癥范圍的自費藥品費用 。(醫保目錄外藥品須符合保障指定藥品目錄 , 詳見附件:責任二醫保目錄外藥品清單)在扣除年度累計0.5萬元起付線后 , 0.5萬-1萬元區間報銷比例30%;1萬-3.3萬元區間報銷比例55%;3.3萬元以上報銷比例75% ,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00萬元 。
責任二-2: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發生的符合臨床診療規范 , 合理且必需的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外診療項目、醫用材料費用及醫保目錄內超基本醫療保險限定支付條件的自費診療項目、醫用材料費用 。(不含特需服務、整形美容類項目)在扣除年度累計0.5萬元起付線后 , 0.5萬-1萬元區間報銷比例30%;1萬元以上50% ,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0萬元 。
責任二價格合理性要求:自費藥品和自費醫用材料須符合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集中采購范圍和價格標準 , 其中單價5000元以上的自費藥品不列入本項賠付責任 。對于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但單項費用超過醫保支付限額的醫用材料 , 其6萬元以內部分扣除醫保支付限額后納入相應責任賠付 。診療項目價格須符合浙江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內的標準 。
責任三:特定腫瘤及危重癥創新藥品、耗材、診療項目醫療保障
責任三-1:被保險人按規定在醫療機構診療后 , 由具有該類疾病診療資質的醫師根據基因檢測等相關結果 , 實施治療所發生的創新藥品等診療高額費用 , 但須符合目錄所附可報的創新藥品、耗材、診療項目列明的目錄清單適應癥 。(詳見附件:責任三特定腫瘤及危重癥創新藥品、耗材等醫療保障目錄清單 , 對于已納入醫保范圍的適應癥或本產品責任二已賠付的 , 不在本保障范圍)在扣除年度累計1萬元起付線后 , 按60%比例報銷 ,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50萬元 。
責任三-2:被保險人因惡性腫瘤在具備質子、重離子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內接受質子、重離子治療的 , 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療計劃費用 , 以及實施質子、重離子放射治療費用 。在扣除年度累計1萬元起付線后 , 按60%比例報銷 ,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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