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離職銷戶提取需要什么條件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南京市或者戶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南京公積金繳存及封存時間規定: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持錄用職工的證明文件、職工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到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二十日內持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
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之日起二十日內持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
【南京公積金離職銷戶提取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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