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津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佛山生育津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申請

一、市直單位申領生育津貼:
市直用人單位已向其參保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的,可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次日起3年內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向參保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
屬于以下情形的,還需根據情況提供如下材料:
1、職工在產假期間更換單位但未中斷參保繳費的,由更換前后的用人單位分別到參保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分別核發生育津貼給分娩時所在用人單位及產假期間更換后的用人單位 。其中用人單位在申領津貼前注銷的,還需提供原單位已注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個人申領已注銷單位的津貼 。
【佛山生育津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佛山生育津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申請】2、分娩時所在單位在產假期間或期后已注銷有承繼單位的,還需提供原單位已注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其承繼單位申領整個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
3、用人單位沒有對公賬戶或對公賬戶不能使用,需劃入法人代表賬戶或其他單位賬戶的,用人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并蓋章確認 。
4、參保職工當次分娩、終止妊娠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需提供醫療機構醫學證明材料原件 。
二、個人申領生育津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直職工本人可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的次日起3年內,向參保所屬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1、在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或期后,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經營而未領取生育津貼且無承繼單位的,職工本人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并提供用人單位已注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
2、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職工本人先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如符合待遇發放條件,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發出《佛山市個人申領生育津貼單位告知書》,核實參保人產假工資支付情況 。若核實情況與個人承諾書中所述一致,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將在核實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津貼款項到個人提供的賬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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