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政策 永春縣高層次人才

永春縣支持引進專業技術人才
(一)給予在永獲得省、市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的承擔單位和該項目的科技特派員一次性獎勵
1.申請對象:獲得省、市級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的承擔單位和承擔該項目的科技特派員 。
2.補貼標準:對獲得省、市級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的承擔單位,縣財政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給予承擔該項目的科技特派員1萬元、0.5萬元獎勵 。
3.申報途徑:省、市科技特派員選認對象通過“福建省科技特派員服務云平臺”(http://mp.fjktp.cn)進行線上注冊申報,省、市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分別通過福建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xmgl.kjt.fujian.gov.cn”和泉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http://shenbao2.qzkjy.net/”進行線上申報 。
4.審核發放:(1)申報審核 。以獲得省、市級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的立項文件為依據 。(2)補貼發放 。審核符合條件的,依據《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永政文〔2021〕85號)的政策文件,通過永春縣科技計劃項目下達獎勵經費,一次性發放至獲得省、市級科技特派員后補助項目的承擔單位的開戶賬號和承擔該項目的科技特派員本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 。
5.經費保障:與縣財政局聯合行文,由永春縣科技專項經費支出 。
6.受理機構:永春縣科技局(聯系人:潘慧明,聯系電話:0595-23885142)
(二)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和高學歷人才到我縣就業
1.申請對象:與我縣鄉村振興重點發展領域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每年在永春縣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月,年薪達到我縣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5倍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學歷人才 。
2.補貼標準:按正高級、副高級,分別給予專業技術人才10萬元、5萬元工作生活補助;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工作生活補助;分3年發放,聘用當年發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別發放30% 。
4.所需材料: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工資證明、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驗證報告、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 。
5.經費保障:所需資金由永春縣人才發展專項基金支出 。
【永春縣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政策 永春縣高層次人才】6.受理機構:永春縣人社局(聯系人:潘一鳴,聯系電話:0595-2389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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