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工藝美術人才補貼申報信息

永春縣培育工藝美術人才
1.申報對象:符合獎勵條件的工藝美術人才等 。
2.獎勵標準:對新評為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名人、泉州市工藝美術名藝人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市級以上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 。鼓勵工藝美術大師帶徒授藝,帶徒授藝期內(每個周期3年,需提前備案),徒弟獲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名人、泉州市工藝美術名藝人,對其師傅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1萬元、0.8萬元、0.6萬元的獎勵;徒弟在縣級及以上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各類展會參展參評中獲得銅獎以上獎項的,給予其師傅當年度一次性獎勵0.2萬元 。【永春縣工藝美術人才補貼申報信息】

3.申報途徑:符合獎勵條件的人員有關證明材料、工藝美術大師帶徒授藝備案表需經所在鄉鎮蓋章確認后報送責任單位 。責任單位組織聯合審核后送縣財政局復核,再向縣政府報批 。
4.審核發放:每年第一季度兌現上年度獎補資金 。
5.經費保障:由永春縣人才發展專項基金列支 。
6.受理機構:永春縣城聯社(聯系人:王璐建,聯系電話:0595-2387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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