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特殊情形說明

連云港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度繳費,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但有幾類特殊情形
(一)外出務工人員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費的,可延長至次年2月底,繳費標準不變,繳費次月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二)新生兒出生后3個月(含)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后3個月以上至6個月(含)內辦理參保繳費的,自繳費30天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6個月以上參保繳費的,按照城鄉居民醫保普通參保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
(三)當年退役士兵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四)當年刑滿釋放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五)原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費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七)在本市首次參保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自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享受相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除上述七種特殊情形外,未能在集中參保繳費時間內繳費的人員,可補辦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補繳其全年個人繳費部分,自繳費到賬3個月后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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