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北京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通知

關于開展2023年4月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
根據北京市住建委《關于市場租房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6號)、《關于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格復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號)有關規定,我區將對享受市場租房補貼即將滿12個月的家庭開展資格復核工作 ?,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范圍及內容
截至2023年7月已享受市場租房補貼滿12個月的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家庭 。復核名單詳見《2023年4月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名單》(附件),復核內容包括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資產)等情況 。復核申報收入時間范圍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家庭未發生變動的,也須向申請領取市場租房補貼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 。
二、個人申報時間
請上述復核范圍內的家庭自2023年4月7日起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領取相關復核核定表,并于2023年6月1日前向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
三、復核后續處理
區、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對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提交的材料審核后,將依據復核結果按照本市現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對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作出保留資格、變更、終止或取消資格的決定 。市場租房補貼家庭在享受市場租房補貼滿12個月仍未申報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資產)及租房等情況的,視為自愿放棄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其市場租房補貼資格自動終止,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其享受市場租房補貼滿12個月的次月起停發補貼 。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初審過程中,對因信息比對核查系統自動鎖定以及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報告與申報材料不符的家庭,將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京住審〔2015〕41號)規定,以書面形式將核查結果、原因及復查權利等告知有關家庭,備案家庭有異議的,可按規定進行異議復查 。
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且異議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繼續初審工作(復查時間不計入資格復核工作時限) 。
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但異議不成立或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異議或逾期申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根據系統信息比對核查數據結果,對其市場租房補貼資格作出終止意見,并上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
本次復核工作結束后,可向戶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部門查詢復核(復查)結果 。未按規定時限參加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的家庭,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于次月起停發補貼 。
特此公告 。
附件:2023年4月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名單
北京市懷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4月7日
【2023年4月北京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通知】附件:
2023年4月懷柔區市場租房補貼領取家庭資格復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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