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清宮選秀美女 竟與美貌沒有關系?

清代的后宮 , 上至皇后 , 下到宮女 , 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 。旗人 , 是清朝獨有的 。因此 , 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后宮粉黛的制度 , 也是清代獨有的 。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 , 創立了八旗制度 , 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來的狩獵組織的基礎上建立的 , 是軍政合一的制度 , 兼有行政、軍事、生產等多方面職能 。
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志 , 組成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八旗 。清入主中原后 , 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 。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 , 共二十四旗 , 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 , 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 。所以 , 盡管清初將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稱為秀女 , 但挑選的方法和她們在宮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
【野史清宮選秀美女 竟與美貌沒有關系?】八旗秀女 , 每三年挑選一次 , 由戶部主持 , 可備皇后妃嬪之選 , 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系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 , 每年挑選一次 , 由內務府主持 , 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 , 但承擔后宮雜役的 , 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 。到了清代后期 , 包衣三旗的應選女子就不再稱為秀女 , 而在挑選宮女時 , 就明確地說“引見包衣三旗使女”了 。所以說 , 能夠成為清廷后妃的 , 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選秀女的目的 , 除了充實皇帝的后宮 , 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 , 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 , 重要性自不待言 。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墻 , 也就不那么簡單了 , 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
首先 , 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 , 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 , 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 , 也是自討苦吃 。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閑散壯丁家中年滿十四歲至十六歲的女子 , 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 , 十七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 。乾隆五年進一步規定 , 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 , 下屆仍要參加閱選 。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 , 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 , 如有違例 , 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 , 予以懲治 。
然而 , 就在這一規定發布的第二年 , 閩浙總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 , 請求乾隆皇帝允許他年過十七歲的兒子恒志與兩廣總督馬爾泰的女兒完婚 , 但是 , 馬爾泰的這位千金還沒有參加過選秀女 。此事令乾隆皇帝大為惱火 , 命令德沛立即趕赴京師 , 當面訓飭 , 同時強調:“我朝定例 , 八旗秀女 , 必俟選看后方準聘嫁 。凡在旗人 , 理宜敬謹遵行 。近見尚有未經選看之秀女聘定許字者 , 大臣等有奏事之責者 , 雖系蒙朕恩俞允 , 究與體制未協 。選看八旗秀女 , 原為王、阿哥等擇取福晉;若在未經挑選之前即行結親許字 , 非為廢弛舊制 , 并恐無奏事責任之人 , 或不敢陳奏之人 , 伊等已行許字之女 , 朕因不知 , 另指他人 , 亦大有關系;且八旗秀女 , 于十三四歲即行選看 , 并無耽擱之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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