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在江蘇離婚需要回戶籍地辦理手續嗎

不需要 。
21個?。ㄗ灾螀^、直轄市)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 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 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
離婚登記需要的證件:
1、一方戶籍為南京市戶籍的內地居民協商一致的 , 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復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結婚證、離婚協議到南京市任意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
2、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江蘇省的內地居民 , 可以憑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 , 在省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 無需提供居住證 ?;蛘咦孕羞x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
【外省人在江蘇離婚需要回戶籍地辦理手續嗎】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內地居民 , 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 結婚證、離婚協議 , 在居住證申領地住址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縣(市、區)級行政區辦理離婚登記 。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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