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日程表+招生電話 2023年溫州樂清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

2023年樂清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
為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秩序,促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入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3〕11號)、《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溫教辦基〔2023〕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一、招生原則
1、適齡對象依法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按時送其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家長、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職責,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100%接受義務教育 。
2、免試相對就近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和隨遷子女,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學校相對就近入學 。任何學校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或篩選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
3、規范有序分批錄取
利用“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系統”),公辦學校根據“住戶結合,免試就近”原則,采取網上報名、分期分批審核錄取、統籌調劑的辦法,規范有序解決部分區域入學緊張問題,從嚴控制班額,逐步控制在校生規模 。
4、公平公開透明入學
堅持“陽光招生”,完善招生監督工作機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參與招生監督 。學校要將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材料、招生簡章、錄取結果、咨詢電話、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入學掌上通”“微信公眾號”等宣傳渠道,向社會全面公開 。
5、全面實行公民同招
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時,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樂清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并邀請第三方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
二、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年齡需年滿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2023年小學畢業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 。
適齡兒童、少年在我市入學資格符合下面條件之一:
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具備樂清市范圍內的戶籍;
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樂清市范圍內的不動產權證(住宅性質);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在樂清市辦有浙江省居住證;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在樂清市繳納社保連續6個月以上且報名前還在繳納;
適齡兒童、少年具有樂清市小學學籍(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面向七年級新生);
其他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入學對象 。
政策照顧類入學對象
對下列適齡兒童、少年予以照顧,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1、在我市范圍內的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華人華僑和港澳同胞、臺胞子女;符合《2023年樂清市人才適齡子女申請就讀學校實施細則》(樂教〔2023〕43號)規定的各類人才子女(第一層次以下的人才子女原則上不安排丹霞路小學、建設路小學濱海校區和建設路校區、實驗小學濱海校區、城南第一小學等學校和民辦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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