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辦理資料及流程

東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戶所需要的資料及流程一、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要求
原件
份數
復印件
份數
1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驗原件 。
1
0
2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驗原件 。
1
0
3
申請人婚姻狀況材料
未婚的無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法院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驗原件 。
1
0
4
被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
16周歲以下的不用提供,驗原件 。
1
0
5
被投靠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驗原件 。
1
0
6
遷移人員與被投靠人親屬關系材料
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收養公證書,親屬關系公證,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親子關系鑒定,能反映親屬關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檔案材料(須加蓋保管單位公章));驗原件 。
1
0
7
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被投靠子女屬集體戶,且本人、配偶及被投靠子女在我市無自有房產,現申請投靠入戶集體戶的提供,須注明”僅用于辦理XXX戶口登記業務”及日期,收原件 。
1
0
8
產權人身份證號碼和房產權證編號(或已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
被投靠子女屬集體戶,且本人、配偶或被投靠子女自有房產的須遷入自有房產的提供,用于查詢入戶地址信息,或由申請人自愿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
1
0
9
戶主居民身份證
入戶家庭戶且與戶主關系為非親屬的提供,須注明“本人已征得戶主同意入戶,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簽名 。驗原件 。
1
0
(二)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1.1配偶隨遷
序號
材料名稱
情形和要求
原件

份數
復印件
份數
1
配偶居民戶口簿
驗原件 。
1
0
2
配偶居民身份證
驗原件 。
1
0
1.2未成子女隨遷
序號
材料名稱
情形和要求
原件
份數
復印件
份數
1
隨遷子女居民戶口簿
驗原件 。
1
0
2
隨遷子女居民身份證
16周歲以下的不用提供,驗原件 。
1
0
3
隨遷子女的親子關系材料
包括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書,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收養公證書,親屬關系公證,能清楚反映關系的居民戶口簿,親子關系鑒定,能反映親屬關系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檔案材料(須加蓋保管單位公章));驗原件 。
1
0
4
撫養權歸屬材料
父母離婚的提供以下撫養權歸屬材料之一:1、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2、法院調解書,3、法院判決書;驗原件 。
1
0
5
子女戶口遷移聲明書
父母離婚后小孩隨非撫養權屬方入戶的提供,在現場辦理時或在“i莞家”預約時填寫,并經父母雙方簽名同意;或提供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公證書或律師見證書 。
1
0
6
非婚生育說明
屬非婚生育(含單親)的提供,在現場辦理時或在“i莞家”預約時填寫 。
1
0
1.3成年子女隨遷
序號
材料名稱
情形和要求
原件
份數
復印件
份數
1
隨遷子女居民戶口簿
驗原件 。
1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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