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關于受理2022批次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的公告

慈溪市關于受理2022批次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的公告
為進一步解決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按照慈溪市政府《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08〕1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啟動2022批次慈溪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申購受理工作 ?,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購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
二、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基本情況
本次推出的經濟適用住房位于白沙路街道梅林苑小區、宗漢街道星光家園(二期) 。
三、本批次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
中心城區100平方公里范圍內的申請家庭,即東至寺馬線,南至南三環,西至西三環,北至三塘橫江 。
四、供應對象及申購條件
根據《慈溪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慈政發〔2008〕17號)、《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慈政發〔2010〕31號)、《慈溪市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實施細則》(慈政辦發〔2008〕164號)、《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部分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批復》(慈政函〔2010〕23號)(上述文件可在慈溪市政府網站上查詢)、《慈溪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住房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慈政辦發〔2012〕101號)等規定,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供應轄區范圍內(東至寺馬線,南至南三環,西至西三環,北至三塘橫江)居民戶口的已婚家庭或離異兩年以上的單親單身家庭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單身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供應轄區范圍內居民戶口滿3年;
2.本市供應轄區范圍內無房或所擁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按家庭實際人數人均低于18平方米(在10年內轉讓的自有住房應當計算在內);
3.申請家庭在申請前十二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85元)的80%(58708元);
4.申請家庭成員無車輛(價格6萬元以下的經營性汽車除外),2年內(含)辦理車輛過戶的視同有車;
5.1至2人戶、3至4人戶、5人及以上戶的家庭財產總額分別不超過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85元)的15倍(1100775元)、20倍(1467700元)、25倍(1834625元);
6.存在贍養、撫養關系的分戶直系親屬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72平方米;
7.申請家庭未享受過農村建房審批政策 。
五、申購程序
1.申請 。申請家庭應當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如實填寫《慈溪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申請表》(下稱《申請表》) ?!渡暾埍怼烦兄Z部分需由全部家庭成員確認(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由其監護人代為確認) 。
申請人持規定的申請材料和《申請表》向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受理初審機關提出申請 。
2.初審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受理初審機關對申請家庭的申購資格進行初審,出具初審報告,并在審批表中簽具意見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住房狀況復審 。
3.復審 。市不動產登記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不動產登記信息進行查詢,并出具申請家庭住房查詢情況表;市房管中心對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出具住房狀況核查報告,并在審批表中簽具意見 。市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比對核查,出具比對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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