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報價的防范和控制

要害詞]工程投標 不均衡報價 工程量清單
《建造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范例》的實施, 標志著我國工程造價的改革進入了企業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定價的新階段 。在我國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下, 投標單元按照法定定額的預算單價和用度尺度舉行投標報價 。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 業主按照國度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供給工程量清單, 由投標單元自主報價, 經由市場競爭確定中標人 。
跟著施工項目接納工程量清單計價, 無標底招標, 低價中標模式的推行, 修建市場的競爭愈演愈烈 。由于建造工程的多樣性、工程資本計價的龐大性, 評標時難于精確地界定工程資本價, 加之清單條約接納的是驗工計價要領, 這決定了招投標兩方均負擔著各自的危害:: 工程量厘革的危害由招標人負擔, 所報單價厘革的危害由投標人負擔, 為了在猛烈的市場競爭中得勝,承包商既要維持投標報價的競爭力, 又想獲得逾額利潤, 必會采納各類投標計謀只管即便低沉或轉移危害, 其中, 不均衡報價成為一個最為有效的途徑 。
一、不均衡報價的范例:
不均衡投標報價是在均衡報價的基礎上, 經由分項工程中綜合用度調解系數巨細大概調解條約報價參數, 期望在工程實施中增加條約收益的要領 。在招投標實踐中主要有以下三類表現形式:
1、 第一類不均衡報價——時間不均衡報價 。
該要領是投標單元主要操作承包條約的早期施工、早計量、早支付的進度支付規則, 聯合施工進度計劃, 經由適當提高先期施工、低沉后期施工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 從而獲取資金時間價錢的要領 。這個要領在外洋被稱為“頭重腳輕”配置法, 其焦點即是力圖內部管理的資金負占用 。投標人操作工程量清單與工程進度款支付時間的關連, 調高早收款的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 調低晚收款的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 使得總價連結穩定 。投標人操作這種前重后輕的不均衡報價要領可盡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 只管后邊的單價大概會賠錢, 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資本, 資金周轉的問題已經獲得妥善管理, 則應變能力獲得提高, 另有適量利息收入, 因此只要可以保證整個項目最終盈利即可 。但對業主而言會打亂資金操作計劃, 容易孕育發生超支現象, 當工程出現爭議時會失去主動權, 難以推動工程, 甚至造成結算困難 。
2、第二類不均衡報價——數量不均衡報價 。
現在許多工程對工期要求過緊, 圖紙還沒完全到達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單元進場施工, 導致招標操作的工程量跟實際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異 。數量不均衡報價主要是投標單元經由闡述圖紙、地質資料、計量法則, 加上現場視察以及歷史履歷來判斷其實際工程量與清單工程量是否厘革, 如有, 則可按照實際工程數量大概增加或淘汰來適當調高或低沉該清單項目單價, 公正協調相關單價而連結總價均衡, 從而大概在條約推行時獲得更多的支付人為, 具體做法是:
(1) 對在工程實施歷程中大概增加工程量的項目報高價, 大概淘汰工程量的項目報低價, 維持投標總報價穩定 。
(2) 綜合單價包干項目報低價, 綜合合價包干項目報高價,維持投標總報價穩定 。
(3) 在詢標歷程中, 若招標人要求低沉綜合單價, 則工程量大的降幅小, 工程量小的降幅大 。
(4) 有些項目沒有實際工程量, 業主要求報綜合單價, 對沒有開列工程量的項目報高價, 列出假定工程量的報適中價錢 。
3 、第三類不均衡報價——危害不均衡報價 。
危害不均衡報價是指投標人操作條約工期長的支付價錢調解和差別錢幣比例支付的規則, 躲避通貨膨脹和錢幣貶值等危害因素 。工程實施歷程滿盈不確定因素, 這些因素的厘革都會引起工程造價變動 。投標者每每會操作這些不確定因素, 具體表現為: 經由調高(低) 工程中操作資源較多(少) 的調價系數和權重,或調高(低) 物價上漲較大(穩定或下降) 的資源調價系數和權重, 提高外匯比例(同時甚至低沉總報價) 的要領; 也可以經由適當低沉材料單價, 協同提高人工、呆板臺班單價的要領, 舉行不均衡報價, 使投標人中標后在條約推行中能躲避危害或將危害轉嫁給業主, 從而獲取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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