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項工程結算審核談工程“變更簽證”

從一項工程結算審核談工程“變動簽證”
審核的幾點體會
近幾年來,建造工程招投標全面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范例,承包商按照甲方供給的工程量清單所作的報價一經確認,單價就具有相對的牢固性,竣工結算不得轉變 。在工程造價審核中,雖然工程量計算有圖紙,套單價有定額,計算用度有文件 。
但實際碰到的具體問題卻龐大得多 。特別是工程現場簽證,簽證的水分之大使審核人員最為頭疼,結算審核時主要事情量都花在現場簽證的審查上,這使變動簽證審核顯得很重要 。筆者在此聯合事情實例,談點工程“變動簽證”審核的體會 。
一、注意簽證、增補協議與招投標文件是否相辯說
此工程的招標圖和施工圖紙上沿外墻每隔絕2100mm設置600X600的裝飾柱,并凸出結構面500mm,如搭設雙排腳手(安全范例要求離墻不大于250mm),穩定性較差 。為了就裝飾柱尺寸,配合外墻裝飾施工,工程開工進場后,總包施工單元實際搭設外墻三排腳手架,因而向甲方提出增加26萬元的用度,并在施工期間和甲方簽訂了增補協議 。
如果不仔細闡述,這個協議沒有什么問題 。施工按通例搭設雙排腳手,現改成三排腳手架,增加了一排腳手架用度 ??墒牵凑战K省建造廳出臺的“關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施工條約價款確定與調解的指導意見”文件,“發承包兩方簽訂條約時,有關條款的訂立應與招投標歷程中形成的要約與答應連結一致,表現招標活動的嚴肅性 。全部操作國有資金投資或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招投標工程,在條約簽訂后另行簽訂增補協議的,應由發包人報建造行政主管部門存案,并且增補協議與原條約不得有實質性背離,否則不得作為竣工結算的依據” 。審核時發明以下幾點充實說明這個增補協議與招投標的要約與答應相辯說,是不獲得場竣工結算中的用度 。
1.首先,此工程全部操作國有資金投資,接納“牢固價錢”投標報價要領 。招標說明上寫明:“總包單元向業主收取分包配合管理費 。分包配合管理費自報,以獨立費形式牢固價錢含人報價中 。納入競爭領域,中標后工程結算時不調解 。分包配合管理費豈論收取幾多,都必需無條件推行總包單元所有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向所有分包單元供給:施工人員的臨時宿舍,材料堆放場所等其它臨時設施、施工所用的腳手、施工用水電和各層現場水電接口、垂直運輸、制品安全掩護等應盡的總包義務,不得再向分包單元收取任何配合費和其它用度”:同時,承包商在投標文件中對招標文件做了響應、答應、確認和說明 ??偘熑问虑閮热荽饝悍职鼣埨碣M不管收取幾多,都必需無條件地推行總包單元應推行的責任和義務,按分包項目施工的要求,供給方便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無論施工現場搭設幾排腳手架,其孕育發生的用度是包含在投標的分包配合管理費中 。
2.審核歷程中,施工單元預算員常不配合,咬著“簽了字就要認”的觀點,給審核事情順利竣事帶來很大的滋擾 。按照招標說明“1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變動價款實行跟蹤審計,按審定后的付款”:進一步說明此協議的用度并不是簽了就該給,該不應給要經由審核的 。
3.此工程外觀裝飾未變,修建尺寸未變,很明顯這個增補協議是和招標文件說明上內容相辯說的,是不應增加的用度 。投標文件中分包配合費應包含的事情內容 。
4.此工程分包項目預計造價中寫明了墻壁面裝飾包含:1、外墻壁面、柱面干掛花崗巖(鋼骨架)2、玻璃幕墻…… 。很明確,裝飾柱沒有另行發包,而是招投標里就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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