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廣州花都區人才住房實施政策 廣州花都人才購房政策

實施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失效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2023廣州花都區人才住房實施政策 廣州花都人才購房政策

文章插圖
圖源: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花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才住房實施操作細則的通知
花建規字〔2023〕1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才住房實施操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構建人才住房安居保障體系,依據《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19〕17號)、《廣州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方案》(穗組字〔2017〕98號)和《花都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花辦函〔2020〕20號)等文件規定及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本區內人才住房的籌集、申請、審核、分配、租售、管理等相關事項 。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建設籌集,由實施機構統籌分配,向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普惠型人才以及招商型人才供應的住房 。
實施機構,是指人才住房所有權人及政府指定的人才住房實施機構的統稱 。
高層次人才,是指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區級高層次人才 。
普惠型人才,包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優秀人才、本區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本區市級以上人才工程入選人、廣東“優粵卡”持有人、廣州人才綠卡持有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學歷型人才,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工或相當層級職業資格型人才,港澳臺青年人才、柔性引進人才以及其他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納入的人才 。
招商型人才,是指與區政府、招商部門簽訂招商協議、合作協議且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企業骨干人才 。
第四條 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區人才住房服務保障工作 。
區委人才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花都區人才住房資格審核工作 。
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人才住房政策、籌集計劃的制定,并對住房政策的執行以及人才住房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依職責推進人才住房規劃、用地、登記等方面手續辦理 。
區招商部門負責牽頭已簽訂相關協議、會議紀要及相關文件明確的企業人才住房的申報和相關審核工作 。
區財政部門根據職能單位工作需要,結合區財力情況支持人才住房資金保障工作開展,指導預算單位將其承擔的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加強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績效監督 。
實施機構負責人才住房的籌集、分配管理等具體工作 。
其他相關部門依據職能配合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 。
第二章 房源籌集
第五條 人才住房可以通過商品住房項目配套建設、國有土地集中新建等方式籌集,也可以通過購買、租賃市場房源,接管、盤活政府存量房源,接受捐贈房源等方式籌集 。
已出讓土地中用于開發建設商品住房的建設項目中已明確為配建政府性房源的可直接用作人才住房 。區委人才辦會同住建部門根據每年人才數量制定年度籌建計劃,應定點定量明確區位和數量,做到相對集中、便于管理 。
第六條 按規定已完成資產調入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的政府性房源可以用作人才住房的,由廣州花都汽車城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實施機構按程序組織開展人才住房分配和有關管理工作 。
第三章 分配管理
第七條 人才住房分配對象分為高層次人才、普惠型人才和招商型人才 。
普惠型人才可享受一套租賃型人才住房;高層次人才和招商型人才可享受一套租賃型或配售型人才住房;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以戶為單位,每戶家庭在全區范圍內享受一套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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