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縣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

?申請租賃補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大埔縣城鎮戶籍,并在城區工作或居??;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縣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標準;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者自有產權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房改、集資建房、領取住房貨幣補貼以及公租房等優惠政策;
(五)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為在接受慈善組織資助中承擔責任的失信受益人 。
租賃補貼對象范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大埔縣城鎮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際情況,適時作出調整 。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和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保障按現有規定執行 。
?申請租賃補貼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租賃補貼申請;
(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婚姻狀況材料;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中等偏低收入等收入狀況證明;
(四)家庭住房情況、存款和其他財產狀況證明 。
申請租賃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和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收養關系 。
?租賃補貼申領程序
(一)申請 。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或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申報 。
(二)初審 。
社區居委會或者鎮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報送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網上申報的,由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交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者鎮人民政府負責初審 。
(三)審核 。
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 。
(四)批準和公示 。
審核結果確定后,由受理的社區居委會或者鎮人民政府和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在辦公場所并通過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20日 。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社區居委會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異議進行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租賃補貼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拒不配合審查、經審核不合格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成立的,由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退回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
(五)發放 。
對符合條件的對象,由大埔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致函縣財政部門請款后,直接將租賃補貼發放到補貼對象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發放租賃補貼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
【梅州大埔縣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材料+流程】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表彰獎勵獲得者、復退軍人和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發放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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