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條+申報材料+申報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青島企業社會保險費緩全指南

緩繳條件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 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 , 連續3個月及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及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中小企業 。
申報材料
申請社會保險費緩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 , 申請中應注明單位基本情況、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原因等相關內容 。
2.提出緩繳申請時1年內的會計報表、銀行存款日記賬及銀行對賬單、工資統計報表等 。
申報程序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材料郵寄相結合的方式 。
1.網上申報 。符合緩繳條件的中小企業于2020年4月1日起 , 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網上辦事大廳—社保業務—緩繳社會保險費 , 如實填報《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

2.材料郵寄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網上初審通過后 , 將電話通知企業以郵寄的方式將申報材料寄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閩江路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 , 聯系電話:85912362) 。
3.材料初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醫療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材料齊全、信息完整且符合緩繳條件的 , 分別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 。
4.省級審核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受理審核 , 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 , 下發同意緩繳的批復 。企業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協議 , 明確緩繳期間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審核未通過的 , 告知具體原因 。
緩繳期限
【繳條+申報材料+申報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青島企業社會保險費緩全指南】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其中 , 醫療保險緩繳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 。緩繳期間 , 免收滯納金 , 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緩繳期滿后 , 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 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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