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城區營業部公積金約定提取辦理條件

約定提取業務: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 , 協商約定每年的某一個月 , 自動計算提取金額后 , 劃轉公積金到職工賬上 。這項業務開展的初衷就是為了讓每年都提取公積金的職工 , 不用每年都到柜臺辦理業務 。
城區營業部申請辦理約定提取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管理中心各城區營業部(不含武鳴區,下同)開戶且正常繳存;
(二)在管理中心各城區營業部辦理的純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且正常還款;
(三)符合管理中心規定的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 。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一、繳存職工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 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
自住住房是指職工工作、生活(以工作單位或戶籍為準)所在市轄區內居住 , 并對該房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 , 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額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等 , 不包括無合法產權的住房、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別墅、商鋪、車庫、地下室等非自住住房的構筑物 。
二、繳存職工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后仍不足以支付該筆住房消費支出的 , 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親屬)可在限額內按規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 。
辦理約定提取材料:
1.委托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委托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3.委托人的婚姻狀況證明:(1)委托人已婚的 , 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2)委托人單身的 , 提供個人婚姻狀況聲明(面簽) 。
4.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 。
注意事項:
(一)約定提取注銷前 , 委托人不能到柜臺辦理還貸提取業務(包括直系親屬還貸提取) , 辦理銷戶提取前需先注銷約定提取 。
(二)已辦理約定提取業務的 , 在約定劃款月當月發生提前還款 , 則提前還款部分將計入下一年度的劃款額度 。
(三)委托人辦理約定提取時 , 管理中心應告知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無法辦理約定提取 , 以及辦理約定提取后則視為放棄組合貸款商貸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
【南寧城區營業部公積金約定提取辦理條件】(四) 委托人需保證貸款賬戶正常還款 , 如發生逾期還款導致提取額劃轉不足 , 不予以補提 , 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