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辦理指南 天津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辦理指南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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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年修訂)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 , 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
2.《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天津市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17〕1號)第23條參保人因生育需要異地就醫的 , 參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6】110號)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后 , 發生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 , 按照本市生育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第24條 參保職工因夫妻雙方在本市均無直系親屬 , 可申請辦理異地分娩手續 , 異地就醫的醫療機構可放寬至具備助產技術資質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 。【天津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辦理指南 天津生育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辦理指南電話】
3.《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6】110號)第5條 異地居住就醫是指長期在異地工作、生活的參保人員 , 經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居住就醫登記手續 , 在異地選定醫療機構就醫的情形 。包括四類人員 。第6條: 異地居住人員就醫前 , 應在居住地選擇一至四家定點服務機構(至少一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 , 持相關證明材料 , 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居住就醫登記手續 。
【申請條件】
申請人按規定在本市參保 , 按要求備齊申請材料后即可申報 。
【辦理流程及辦理地點】
參保人需要異地生育的 , 就醫前由本人或代辦人到參保地所屬醫保分中心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 , 選擇1至4家可提供生育保險診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 , 作為異地就醫醫療機構 。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一份);
2、代辦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一份 , 代辦人辦理時提供);
除上述材料外 , 相應人群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異地安置人員:本人異地戶口簿原件(一份);
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外派證明有關材料 , 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員為參保職工辦理;特殊情況 , 參保職工本人辦理的需做出書面承諾(一份 , 見附件) , 并明確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 由職工到參保地所屬醫保分中心辦理;
③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居住證、戶口簿、房產證、租賃合同(附房產證)、購房合同等可以證明參保人異地居住的相關材料原件(一份);
④異地分娩人員:夫妻雙方在本市無直系親屬回原籍分娩的 , 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通過金醫寶手機app辦理異地分娩) 。
【受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申請 。
【收費標準】
不收費 。
【辦理時間】
辦公時間受理 , 條件符合、要件齊全的即時辦結 。
【辦理機構及咨詢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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