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取消與郎朗合作 郎朗方回應:炒作 郎朗不是代言人


浪莎取消與郎朗合作 郎朗方回應:炒作 郎朗不是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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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 浪莎股份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取消與藝人郎朗、吉娜簽訂合同 。此前一天,該公司剛剛宣布二人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
對此,郎朗工作團隊市場總監回應稱,“這是在炒作,簽的合約郎朗也不是代言人 。”
【浪莎取消與郎朗合作 郎朗方回應:炒作 郎朗不是代言人】據了解 , 此次合作浙江浪莎需支付代言費共計為275萬元(含稅),相當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的27% 。公告顯示,200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實現營業總收入2億元,同比下降19.5%;凈利潤1004萬元,同比下降了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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