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包頭市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操作手冊

包頭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一、辦理條件
1、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同時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包括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職工、 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精簡的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產整頓企業被精簡的職工等;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均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
二、辦理材料1、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包頭市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包頭市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操作手冊】2、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報告 。
3、《失業保險歷史繳費認定書》 。
4、社會保險公共業務部門出具的申領人員“五險”停保表 。
5、失業人員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及花名冊 。
6、失業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
7、《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包頭市失業人員存檔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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