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困供養規定 天津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辦理條件

【天津市特困供養規定 天津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辦理條件】享受天津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且經評估認定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 。(具有天津戶籍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被認定為特困人員 。)
相關政策
一、資金來源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所需資金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列支,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現行比例承擔 。
二、發放與使用
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補貼,由區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撥付給供養服務機構,統一用于照料護理補貼開支 。
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補貼,可隨供養金按月發放或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用于購買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 。具體發放使用方式由各區民政局確定 。
三、認定與監管
各區民政局:1、準確認定補貼對象 。(具有天津戶籍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被認定為特困人員 。)
2、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對直接撥付給供養機構的照料護理補貼資金和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籌用于購買照料護理服務的資金,各區民政局要加強監管,督促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供養機構或服務單位(人員)簽訂照料服務協議,明確服務項目、費用標準、責任追究等事項,定期對協議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足額使用、服務事項落實到位 。
各區財政局:確保資金保障到位 。各區財政局要按照本區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數量,將區級財政所負擔的照料護理補貼資金列入年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預算,及時向區民政局撥付所需資金,確保照料護理補貼及時足額發放 。

天津市特困供養規定 天津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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