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收到天津準遷證后怎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收到《準予遷入證明》后 , 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本人持《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等材料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領取《戶口遷移證》 。
在擬落戶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手續時 ,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申請人本人落戶:
【2020收到天津準遷證后怎么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居民身份證(落戶人、房主)、1寸照片 , 落戶地房屋產權證明、與房主親屬關系證明(房主需同時到場填寫同意落戶聲明)或者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等材料 。
2 申請人攜隨遷子女落戶
《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居民身份證(落戶人、房主)、1寸照片 , 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證明、與房主親屬關系證明(房主需同時到場填寫同意落戶聲明)等材料;隨遷子女父母離異的 , 還需要提供父母《離婚證》、確定子女撫養權的離婚協議書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民事調解書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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