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繳納養老保險人員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石家莊已繳納養老保險要求落戶合法穩定住所地的,其落戶所需材料如下:
所需材料:
【石家莊繳納養老保險人員落戶需要哪些材料】1.本人書面申請;
2.養老保險手冊及賬戶對賬單(當月)或社保局開具的有關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月已繳費的證明;
3.遷入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隨遷直系親屬(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系)的,需提供關系證明;
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的須落戶于派出所設立的社區公共地址;
6.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審批表》一式兩份 。
備注:此條適用于申請遷入人只能提供繳納養老保險的 。
合法穩定住所:系指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借住房,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各類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租賃房屋 。
提供:1.對取得長期使用權的公有住房、軍產房,需提供房管部門或單位證明;
2.租賃個人房屋的提供租賃合同、房主持房產證和身份證與申請人到派出所簽書面同意落戶證明;
3.借住親屬家的,提供戶主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戶主與申請人到派出所簽書面同意落戶證明(注明親屬關系);
4.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單位同意落戶集體戶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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