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醫保局關于調整生育醫療費結算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分娩醫療費 。女職工順產、經陰難產、剖宮產發生的醫療費,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人均定額包干結算方式 。符合生育保險統籌支付范圍的分娩醫療費,女職工個人不負擔 。定額包干結算標準按照醫院級別分別確定,調整為:一級醫院2800元、二級醫院4600元、三級醫院5900元 。定點醫療機構不得將定額包干結算標準作為女職工分娩醫療費的報銷限額 。
(三)危重并發癥醫療費 。職工分娩或計劃生育手術伴危重并發癥的,統籌范圍內醫療費按項目據實結算,個人不負擔 。
(四)其他生育醫療費 。住院保胎及并發癥、分娩相關病種、計劃生育手術和流引產發生的統籌范圍內醫療費,對職工個人實行限額結算方式 。統籌范圍內低于限額結算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限額標準部分由個人負擔 。
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一)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有關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防止將應予報銷的生育醫療費轉嫁由個人負擔 。各有關定點醫療機構轉嫁生育醫療費的,醫保部門將視情節進行約談并責令限期整改,相關醫療費不予撥付;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
(二)定點醫療機構應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嚴格使用范圍內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其中,使用統籌范圍外藥品、診療項目或服務設施的,應事先征求患者或家屬意見,并簽訂定點醫院提供特需醫療服務告知同意書,否則患者有權拒付相關項目費用 。
(三)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生育醫療行為,嚴禁推諉重病,努力創造更為安全、更加健康的生育條件 。
三、其他
(一)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退職)人員、1-4級工傷職工、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等符合規定生育的,按上述規定執行 。
(二)以下情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不予支付:
1.在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治療各種不孕不育癥、性功能障礙等;
3.在我市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
(三)職工患異位妊娠發生的醫療費,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新生兒應及時參加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發生的醫療費按規定予以支付 。
(四)異地生育等原因未能實現生育醫療費聯網結算的,按我市規定的結算標準實行限額結算 。男職工生育補助金按各級醫院生育分娩(順產、難產、剖宮產)醫療費定額標準的50%執行 。
(五)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發生的分娩醫療費,支付標準調整為每人1000元 。
四、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
執行時間以出院日期為準 ?!蛾P于生育保險醫療費結算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205號)、《關于調整生育保險分娩醫療費定額結算標準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7〕24號)、《關于調整部分醫院生育保險分娩醫療費定額結算標準的通知》(青醫保辦發〔2019〕6號)、《關于做好生育保險分娩醫療費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青醫保辦字〔2020〕37號)文件同時廢止 。
附件:生育醫療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標準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醫保局關于調整生育醫療費結算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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