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寧夏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全文( 二 )


四、體檢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體檢工作即關乎申請人切身利益,又關乎教師隊伍準入門檻,責任重大 。各認定機構要加大對體檢工作的協調、督查力度,及時與體檢醫院協商解決體檢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各指定體檢醫院要高度重視,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開展體檢工作,確保體檢結論準確、真實 。一旦發現體檢環節弄虛作假,參與其中的申請人不得通過教師資格認定,參與其中的醫務人員要嚴肅追責處理 。體檢醫院出現嚴重問題的,認定機構除取消其體檢資格外,還要報醫院主管行政部門對其追責處理 。
(二)體檢醫院要指定一名副院長負責體檢工作,并選調政治思想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的體檢醫師、護士和工作人員組成檢查隊伍 。在每次體檢前,組織檢查人員認真學習政策規定及本辦法 。體檢過程中,體檢表、檢驗單須由醫院指定專人傳遞和集中保管 。每項檢查,指定專人組織、逐個對照檢查,堅決防止漏檢或作弊 。
(三)參與體檢工作的各科醫師要對本科所檢項目負責,不得漏填或錯填 。發現陽性體征,必須如實記入體檢表,不得隨意涂改 。確需更正的,應首先在被更改的結果上橫腰劃線,確保其更改后仍然清晰可見,然后在旁邊寫上更改后的論斷或數據,主檢醫師簽名,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以示負責 。疾病名稱、化驗結果及體檢結論,均應用中文填寫 。
(四)主檢醫師應及時綜合各科檢查結果,全面檢查無誤后,對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填寫在體檢結論欄內 。醫院根據體檢綜合情況,做出“體檢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結論,由負責院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填寫在體檢醫院意見欄內 。
(五)體檢中若發現疑難問題,應采取集體會診或進一步檢查后再下結論 。如因設備條件限制或會診仍難判斷的,申請人應到上一級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復查 。復查時,只限單科復查,并用原體檢表 。復查醫院對體檢醫院的診斷結論否定時,要在診斷證明書上詳注復查結果 。申請人在其他醫療機構自行取得的任何體檢材料,均不得作為當事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健康狀況的依據 。
五、其他說明事項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辦法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 。本辦法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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