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公租房續租流程一覽 天津公租房新政策2021

》》公租房續租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認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且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新增住房,租賃期滿經審核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續租條件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可以續簽租賃合同,繼續承租現公共租賃住房 。
》》續租流程
承租家庭辦理續租需要依序履行續租確認、資格審核及續簽合同程序 。
1.租賃期快結束時,對租賃期內認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承租家庭,項目經營單位入戶告知其可辦理續租手續,并向其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滿通知書》 。承租家庭在《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滿通知書》上填寫意見,選擇繼續租賃或租賃期滿退出承租房屋 。
2.項目經營單位將租賃期內認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家庭的申請信息提交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 。由住建委進行審核 。
3.對經審核符合續租條件的家庭,項目經營單位與承租家庭重新簽訂《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或在現租賃合同中補充填寫續租有關內容 。
》》溫馨提示
1.續租起始日期為現租賃合同期滿次月1日 。
2.對提出續租申請經審核符合續租條件,且初次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已辦理租賃擔保手續的家庭,現租賃擔保手續仍然有效,直至承租家庭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為止 。
3.初次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時未辦理租賃擔保手續的家庭,續租時不需辦理租賃擔保手續 。
4.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以提供保證人方式進行租賃擔保的家庭,戶籍所在地區住建委應當同時審核保證人情況,保證人死亡或喪失保證能力的,申請續租的承租家庭需重新辦理租賃擔保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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