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棗陽學前教育資助申請指南

棗陽市學前教育資助政策
一、資助范圍
學前教育資助實施范圍為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公辦(含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按照《棗陽市普惠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棗教文【2018】24號)要求,按規定程序認定為普惠性質的幼兒園 。
二、資助對象及資助條件
學前教育資助對象為普惠性幼兒園在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其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烈士子女、孤兒和殘疾兒童優先享受資助 。
三、資助標準
學前教育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每生每學期500元),用于普惠性幼兒園受助兒童在園的保教費和伙食費補助 。
學前教育資助金按學期發放 。
四、資助工作流程
資助對象每學年秋季學期評定一次,春季學期根據在園兒童及家庭經濟變動情況進行必要調整的評定 。
1、符合學前教育資助條件的幼兒,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所在幼兒園提出申請,提交《湖北省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認定確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
2、幼兒園受理幼兒家長提交的資助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資料進行認真審核,確定擬資助名單,并在幼兒園及幼兒家庭所在行政村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將初評的受助學生名單、補助標準等情況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
3、公示無異議后,幼兒園按實際受助兒童情況填寫《學前教育國家資助受助兒童匯總表》(連同印證資料上報鎮(辦、區)中心學校(市直幼兒園報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
4、各中心學校對本鎮(辦、區)受助幼兒資格進行審核后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將擬受助幼兒名單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受助幼兒名單 。在確定受助幼兒名單后,各幼兒園不得私自變更受助名單,如需變更受助名單的必須報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
5、學前教育資助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 。各幼兒園要為每位受助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辦理銀行儲蓄卡 。
6、中心學校接到市財政下撥資金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助金打到受助幼兒銀行卡中(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
【2022棗陽學前教育資助申請指南】不得通過銀行工作人員、學校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個人賬戶轉發資助資金 。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學前教育資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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