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標準+流程 2022棗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申請指南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
政策
文件依據:《湖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鄂教財規[2017]6號)
一、補助對象
“一補”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寄宿學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學生 。非寄宿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在校非寄宿學生(含民辦學校非寄宿學生) 。
二、補助標準
“一補”基本標準為:小學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特殊教育學生5元/天 。
每學期在校時間按125天計算 。
即小學每生每學期500元,初中生、特殊教育學生每生每學期625元 。非寄宿小學每生每學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312.5元 。(按照寄宿生補助標準50%給予資助)
三、受助對象的評定及資金發放
1、學校受理學生遞交的“一補”申請表、確認表和相關印證材料 。
2、學校組織由校領導、班主任、學生家長和學生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審核評定,評審結果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通過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銀行卡發放受助學生“一補”資金 。
在評審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對以下學生優先評定:
(1)、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少數民族貧困家庭子女;
(2)、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包括邊緣易致貧戶、脫貧不穩定戶、突發嚴重困難戶;
(3)、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因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家庭子女;
(6)、父母因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子女;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子女 。
【對象+標準+流程 2022棗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申請指南】3、補助對象每學年秋季學期評定一次,春季學期根據補助名額和補助對象變動情況進行個別調整和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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