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最低工資是否包含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南京最低工資不包含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
《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寧人社〔2021〕108號)規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拓展閱讀: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南京市最低工資是否包含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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