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人才安居住房補貼 張家港人才安家補貼申請條件

申請時間
開始時間:2022年11月17日(星期一)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5日(星期五)
申請條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才,可申請人才安居租房貼:
(一)符合《》A~F類人才認定標準,且已通過張家港市人才禮遇分類認定 。
(二)在我市工作滿6個月(綜合勞動合同、創業證明、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等判定),申請時仍在申報單位工作,且仍在申請時限內(即自來我市工作之日起5年內) 。
【張家港人才安居住房補貼 張家港人才安家補貼申請條件】(三)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商品住房和購房記錄(符合本市專項人才計劃的人才不受本條件限制),且申請人未在本市享受過安家、購房、租房補貼類政策,未在租人才公寓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