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江陰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

江陰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無錫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計劃且未設電梯的四層以上(含本數,不含地下室)的非單一產權住宅 。
第三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愿、保障安全、便民惠民、因地制宜、依法監管”的原則,并力求與舊住宅區改造、城鎮更新相結合 。
第四條成立江陰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財政局、自然資源規劃局、城管局、住建局、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開發區,相關管線單位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住建局,負責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政策擬定、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工作 。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以民為本、便捷高效的原則,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各項工作 。
第五條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聯合審查工作;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施工圖審查指導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編制資金補貼計劃和資金預算,審核撥付資金 。
財政局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補貼資金的預算安排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
行政審批局負責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工程建設許可手續 。
公用事業局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公用設施改造審批監督管理工作 。
市場監管局負責既有住宅加裝的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
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消防安全指導管理工作 。
自然資源規劃局、城管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有關工作 。
各鎮街開發區明確專門工作機構,負責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政策宣傳、業務指導、糾紛調解、業主書面協議、公示報告備案等行政指導工作 。
相關管線單位負責做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管線審查和遷改工作 。
第六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滿足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等各類規定和技術標準要求,減少對小區環境的影響,保持加裝電梯外立面與原有建筑、小區整體風貌和諧統一 。
第七條加裝電梯用地應位于既有住宅小區建設用地建筑紅線范圍內,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園綠地,不得壓占地下管線,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
第八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征求本幢全體業主意見,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 。
第九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加裝電梯書面協議 。應當盡量減少對相鄰業主通風、采光、日照、噪聲、通行等不利影響;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與權益受損業主協商,形成書面補償方案 。
【試行 江陰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實施辦法】如加裝電梯屬于多個單元共用,則加裝電梯意見征求范圍為共用電梯的所有單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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