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鄉居民醫保申報繳費方式有哪些?

》》》天津城鄉居民醫保申報繳費方式有哪些?
(一)學校、托幼機構、福利機構等單位
需要到轄區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后,向稅務部門申請代辦社會保險費系統 (以下簡稱代辦系統”),再依據居民參保信息,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在規定時限內,選擇授權(委托)劃繳協議繳款或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繳款方式一次性繳納費款 。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院校學生仍由學校統一代收,到轄區社保分中心辦理參保登記后,由各級院校選擇授權(委托) 劃繳協議繳款或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繳款方式一次性繳納費款 。
(二)農村居民、其他未就業居民及從事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人員
需要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后由街 (鎮) 綜合服務機構依據居民參保信息,通過代辦系統,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打印《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通知單》 (以下簡稱“繳費通知單”)【天津城鄉居民醫保申報繳費方式有哪些?】
(三)由行政村代農村居民申報繳費的
需要街(鎮)綜合服務機構為農村居民辦理參保登記后,依據居民參保信息,通過代辦系統,確定繳費檔次,核定繳費金額,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費款 。
(四)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其他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
由市醫保中心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后,可就近到街(鎮)綜合服務機構打印《繳費通知單》,并選擇到稅務部門協議商業銀行網點、辦稅服務廳或手機APP等方式一次性繳納費款 。
(五) 自2023年度起,天津市各級各類院校新入學學生參加居民醫保
取消按學年夏繳居民醫保費機制,采取按年度申報繳納居民醫保費 。
(六) 領取生活補助費的城鄉老年人
按照《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津政發 (2014] 19號) 規定,領取生活補助費的城鄉老年人,自2023年度起,不再實施從其生活補助費中扣繳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保費由其自愿選擇繳費檔次參加居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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