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


2023年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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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規范停車秩序,提升停車服務水平 , 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 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經營和管理活動以及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經營、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 , 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臨時停車場 。公共停車場是指主要供社會車輛停放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供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或者危險化學品運輸等專用車輛停放的場所;臨時停車場是指利用閑置空地臨時停車的場所 。
本辦法所稱道路停車泊位 , 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施劃,并規定一定使用時間,占用道路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
第四條? 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的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的原則 。
第五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
發展改革、規劃、建設、公安交管、市場監管、市容園林、國土房管、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管理工作 。
第六條? 區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實施屬地管理,履行下列具體職責:
(一)根據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組織建設公共停車場;
(二)組織道路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經營權招標或者拍賣;
(三)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停車泊位是否收費 , 以及道路停車泊位和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區域類別;
(四)掌握本行政區域內對社會開放的機動車停車場情況,制定并落實專用停車場和有停車條件的單位向社會開放的鼓勵措施與辦法;
(五)針對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問題突出的區域,研究制定專項方案并組織實施;
(六)督促本區縣相關管理部門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 。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區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本轄區內的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 。
第七條? 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 , 鼓勵有專用停車場和停車條件的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場地 。
鼓勵和推廣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機動車停車場 。
第八條? 公共停車場的設置應當符合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 。
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并根據本市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
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區縣人民政府編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
區縣人民政府定期將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報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
第九條? 公共停車場專業規劃確定的停車場用地,其土地供應方式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確定 。
第十條? 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的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 。
新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按照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標準規范配建停車場 。不按照標準或者不符合相關設計規范配建停車場的 ,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 。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標準規范及時改建或者擴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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