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3歲被拐生子”案35年后開庭,當事人:人販子翻供說不認識我


“女子13歲被拐生子”案35年后開庭,當事人:人販子翻供說不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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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3歲被拐生子”案35年后開庭,當事人:人販子翻供說不認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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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采訪人員 舒隆煥
12月19日上午 , 陜西渭南女子郭麗(化名)被拐賣一案在山東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庭審結束,一審未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 , 郭麗告訴極目新聞采訪人員,被告人趙某某通過遠程視頻參加了庭審,他當庭翻供,不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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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 , 郭麗被拐賣一案在牡丹區法院開庭一審(拍客供圖)
“趙某某說從沒去過菏澤胡集鄉(現胡集鎮),也沒去過渭南華縣(現華州區),他說不認識我,沒有拐賣我 ?!惫愓f,“他沒認罪,沒道歉 , 在法庭上冷漠囂張的態度氣得我說不出來話 , 我一直在低聲地哭 ?!?br /> 郭麗說,在法庭調查中,她了解到趙某某老家在山東菏澤附近的巨野縣,入贅到陜西渭南 。
公訴人認為,趙某某犯罪證據確鑿 , 卻依然不認罪、不悔罪,希望法院嚴判 。當日庭審持續了2小時,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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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麗參加完庭審(媒體報道截圖)
簡單休整后,郭麗準備返回西安,等待一審宣判的消息 。她表示,等了35年終于開庭,多年的心結也將由此慢慢打開,相信法律會給自己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
此次一審開庭 , 郭麗還提起了80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
此前,據郭麗講述,1987年,13歲時她在渭南華縣(現華州區)上初一,上學路上被問路的一對男女拐賣到山東菏澤胡集鄉(現胡集鎮),被迫與當地一男子李某某生活并生育一名男孩 。約兩年后,郭麗被警方和家人解救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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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麗被解救回家后與母親的合影(受訪者供圖)
回到老家后,郭麗重新結婚并育有一子一女 。本以為可以開啟新的生活,李某某卻持續來信騷擾,導致她的婚姻破裂 。1997年,郭麗和當時的丈夫離了婚 。
2020年8月 , 郭麗從山東菏澤的兒子處獲悉,李某某發生車禍身亡 。2022年3月初,郭麗決心追究當年人販子趙某某的責任 。
郭麗提供的一份菏澤市牡丹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趙某某于2022年3月12日被刑拘,隨后牡丹區檢察院于7月7日對其提起公訴 。人販子趙某某曾多次因罪入獄 。起訴書顯示,在1993年,他曾因拐賣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3年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9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
【“女子13歲被拐生子”案35年后開庭,當事人:人販子翻供說不認識我】(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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