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申領年齡要求

?年齡要求: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需滿49周歲 。
?具體要求: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生育政策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夫妻,可以申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
(3)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后未再生育(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
同時符合上述(1)(2)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參照前款申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
【廣州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申領年齡要求】
(1)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現子女均死亡或現存活唯一子女且該子女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2)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個子女,親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后未再生育(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3)終身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后與一個未成年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且該繼子女已死亡或傷殘(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
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需滿49周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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