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


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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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原則類風濕性關節炎至今尚無特效療法 , 仍停留于對炎癥及后遺癥的治療,采取綜合治療,多數患者均能得到一定的療效 。
現行治療的主要原則為:
1、控制關節及其它組織的炎癥,緩解癥狀;
2、保持關節功能和防止畸形;
3、修復受損關節以減輕疼痛和恢復功能 。

一般治療在急性期由于關節明顯腫痛 , 必需臥床休息 。癥狀基本控制后才能逐漸適度活動 。但在急性期后,為了防止關節僵硬和肌肉萎縮,應逐漸增加活動鍛煉,包括主動和被動活動,并與理療相結合 。飲食應含豐富的蛋白質及維生素 , 增加營養 。

西藥治療西藥治療主要包括二類藥,一類為非特異性的對癥治療,另一類為改變病情的抗風濕藥 。
消炎鎮痛類藥物這類藥物主要是通過抑制前列腺素起到解除急性期疼痛和炎癥 。小劑量只有止痛作用,大劑量則有抗炎作用 。
注意:消炎鎮痛藥長期使用并不能改變病情進展,徒然增加副作用,因此不應長期使用 。

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此類藥物用于治療RA在控制癥狀方面有顯著療效,但同樣不能改變病情進展,因此不是病因治療,因此,對多數病例,它不是首選藥,且長期使用副作用多,應嚴格控制適應證 。
下列情況為腎上腺糖皮質激素適應證:
1、嚴重活動的RA伴發熱等全身癥狀;
2、嚴重血管炎、心臟損害、肺胸膜急性損害及眼部并發癥;
3、嚴重關節炎用其他藥物無效;
4、作為用免疫抑制劑過渡使用 。
【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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