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0年初中學校七年級招生實施辦法

根據《徐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徐教規〔2020〕1號)和《新沂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新教〔2020〕45號)精神,為保證全市初中學校七年級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制定如下辦法 。
一、招生報名和錄取
(一)第一階段報名及錄取
1.線上報名(7月16日—20日) 。
本市小學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及確認;本市戶籍從外地返回就讀的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本市小學應屆畢業生,持相關材料到公辦初中(或民辦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具體要求如下:
(1)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公辦初中或1所民辦初中,二者不能兼報 。
(2)所有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
2.現場確認(7月20—25日)
已完成線上報名的學生持相關材料到施教區初中學校進行現場審核及確認 。
3.學校錄取(7月26—31日)
(1)公辦學校錄?。汗k初中學校完成報名學生資格審查后,公布錄取名單 。
(2)民辦學校錄取:民辦初中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所有報名學生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取 。
所有學生一經錄取,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 。
(二)第二階段報名及錄取(8月1日—3日)
未被第一階段報名學校錄取的學生,選擇公辦學校的,持相關材料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報名;選擇民辦學校的,持相關材料到有空余學位的民辦學校報名 。公辦初中對報名學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補錄,學位已滿的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
(三)特殊情況學生報名及錄取
1.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自愿選擇民辦初中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初中 。施教區公辦初中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
2.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經評審認定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適齡子女在我市選報公辦初中的,按照徐州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淮海經濟區人才高地的意見》(徐委發〔2018〕8號)和新沂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鐘吾英才”計劃打造蘇北人才高地的意見(試行)》(新委發〔2018〕23號)安排入學;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和援鄂醫護人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政策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須于7月18日前分別向市人才辦、武裝部、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衛健委等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后,于7月25日之前交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 。
二、城區公辦初中學校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的房產所在地確認施教區 。
2.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的房產確認施教區 。
3.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地確認施教區 。
4.原房產已拆遷且沒有其他房產的,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憑拆遷安置協議房產所在地確認施教區 。
5.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可以選擇在戶籍或房產所在地入學,但須接受教育局統籌安排 。
6.學生父母離異的,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所在地確認施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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