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

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
【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東莞市三限房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關于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的指導意見》(粵建?!?020〕123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21〕44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三限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籌集建設,限定套型面積,限制使用范圍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承購人按份共有產權,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本市無房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屬于共有產權住房 。本細則適用于長安、虎門、塘廈、鳳崗、大朗等三限房試點項目以及經市政府批準按照《東莞市三限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建設的其他三限房項目 。
第三條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市三限房的組織實施工作 。
市稅務局負責做好三限房項目稅費繳納的解釋工作和征收管理 。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申請人的住房信息核查和三限房產權登記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三限房相關工作 。
東莞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全資公司)以及市政府批準的其他相關企業作為政府指定的代持機構,履行政府委托職責,負責三限房的資產檔案管理、銷售合同簽訂、銷售款收取、日常使用管理等工作 。
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鎮街住建部門”)負責屬地三限房具體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告發布和購房資格審核,會同代持機構組織房源分配和監督供后管理,建立管理臺賬、保障檔案等工作 。
第二章 審核配售
第四條三限房配售工作由各鎮街住建部門牽頭、代持機構配合實施 。
第五條申請購買三限房的承購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購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購前3年內在東莞市沒有住房轉移登記記錄(農民安居房未辦理產權登記但已錄入市農房臺賬的,或經批準正在實施建設的,應統計為自有產權住房);
(二)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不具有東莞戶籍的,在莞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5年;
(三)與三限房銷售區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逐月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養老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四)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大?;蛞陨蠈W歷,中級工或以上職業技能,助理級或以上職稱 。
申購條件涉及對年齡、婚姻、戶籍、基本養老保險繳交、房產等時間的計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發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為截止計算時點,具體以公告為準 。
第六條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三限房 。已經承購三限房的家庭和個人,承購人及其配偶不再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共有產權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政府投資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市屬人才住房租金補貼(優惠)、人才購(租)房補貼等 。
第七條三限房分配按照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定向分配,第二階段公開抽簽分配 。
定向分配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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