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斷繳后時間能不能累計?

廣州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斷繳后時間能不能累計?

廣州靈活就業人員失業后重新就業,再次參加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時間可累積計算 。
【廣州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保險斷繳后時間能不能累計?】根據《廣東省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
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停止參保時,應當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失業保險停保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失業后重新就業的,可按規定再次參加失業保險 , 參保繳費時間累積計算 。

溫馨提示:

根據失業保險金由社保經辦部門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計發的相關規定,當前 , 符合條件的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失業后,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為:2300元/月×90%=2070元/月 。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按規定還能同時享受個人無需繳費,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定期領取求職補貼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另外 , 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申領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3倍 , 即當前可申領標準為6210元 。
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時間,可與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期限合并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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