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業證丟失怎么辦

南京就業證丟失怎么辦

《就業創業證》應當妥善保管,毀損、遺失的,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向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書面說明原因,以適當方式公示后,按規定重新辦理《就業創業證》 。
已經辦理過《就業創業證》,從用人單位失業后,去新用人單位就業,需要再辦理失業登記嗎?
答:根據《關于簡化南京市就業和失業登記辦理手續及推進“不見面辦理”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就管[2018]9號),已辦理過《就業創業證》(無論是否打印過實體證)的人員,無需查驗失業登記有效性,直接辦理單位用工登記,不需要再次辦理失業登記 。

《就業創業證》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
1.進行失業登記和個體經營、靈活就業登記的持證人員每年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非本市戶籍人員到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鎮)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參加年檢 。
2.持證人員基本情況有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信息 。
3.從事個體經營、靈活就業的人員,就業狀態、就業形式發生變化的,應當進行就業登記變更或就業登記注銷 。
【南京就業證丟失怎么辦】4.失業人員不符合失業登記條件或逾期未參加年檢的,注銷其失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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