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政策

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政策

哪些情況可視同為長期照護保險的繳費年限?
?2020年7月1日前,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含住院統籌等參保人員);
?2020年7月1日后,通過費用清償、欠費補繳等依法依規一次性繳納的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
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應滿足的繳費年限是多少年?

【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繳費年限 成都市長期照護保險政策】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 , 應當連續參保繳費2年(含)以上并累計繳費滿15年,享受待遇期間應當按照個人繳費標準繼續繳費 。
在2017年7月1日前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沒有中斷繳費(退休不繳費參保人員除外)的參保人員,且在2017年7月1日后連續繳納長期照護保險費的,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不受繳費年限限制 。

注意: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欠繳長期照護保險費 , 4個月(含)以內補足繳費的,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 。

參保人員申請長期照護保險待遇時繳費年限未滿15年怎么辦?
參保人員申請待遇時未繳滿15年的,可按照長期照護保險個人賬戶劃轉標準對應的個人繳費基數,按每月0.4%的費率一次性躉繳補足繳費年限 。補足后繼續繳費的按規定申請享受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
參加長期照護保險的人群包括哪些?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參保人員;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體參保人員 。
?按照住院統籌等方式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自愿參加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 。
?已經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不再參加長期照護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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