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姓名變更辦理指南 江門市地名管理辦法

江門姓名變更辦理指南 江門市地名管理辦法

未成年人姓名變更
一、辦理條件
戶口在江門市內的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 , 法規所規定不允許更改情形外,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 , 均可以申請 。
根據戶籍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提出申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申請變更姓名:
1、被收養的小孩;
2、小孩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
3、經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后一方要求為未成年子更名的;
4、因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5、名字文字字義或發音與習俗相沖突或粗俗不雅的;
6、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7、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
二、辦理流程
網上申報平臺:江門公安邑微警平臺(在手機微信頁面直接點擊進入 , 也可以在江門公安邑微警公眾號菜單欄進入)
1、申請人在微信戶政業務平臺“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提出申請 。
2、公安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申請表進行網上初審核 。

3、業務申請提交后,公安機關檢查填寫內容是否準確合規 。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則進入審批流程,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符合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則通過微信消息把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進行補充材料;不符合條件的,則會以微信消息告知申請人不予辦理 。
4、 審批通過后,申請人根據收到的提示信息, 須在30日內的工作時間帶齊所有上傳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服務中心現場辦結 。
三、辦理材料
 ?。ㄒ唬┍匭肷洗牟牧?
1、申請人持身份證照片

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與未成年人一同拍照;生父母離婚的 , 生父母雙方持本人身份證與未成年人一同拍照(16周歲以下已申領身份證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姓名變更申請書
按樣板書寫并拍照
3、身份證
由公安機關核發的父母的身份證正面和底面(16周歲以下已申領身份證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 。
4、戶口簿
未成年人和父母的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
5、出生醫學證明
(醫院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6、父母婚姻狀況證明
父母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母未婚且已達婚齡的需提供本人《婚姻狀況聲明書》(照版抄寫或打印后簽名拍照),離婚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調解書,喪偶需提供死亡證明或婚姻狀況聲明書
7、同意書
父母離婚的,需提供生父母雙方簽訂《未成年人姓名變更同意書》 。申請審批通過后,在“邑門式服務中心的”邑微警專辦結時 , 要求生父母到現場確認
 ?。ǘ┌蔥柩≡襠洗牟牧險掌?
1、證明材料
與姓名變更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可提供樣張以外的其它證件)
2、校方知曉證明
在校學生需提供學校知曉證明
【江門姓名變更辦理指南 江門市地名管理辦法】3、其他材料

相關經驗推薦